日前,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2006年全省工商系统查办以及调解的十大消费维权案例。记者了解到,去年全省工商系统共查办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7841件,案件总值4673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587万元。
案例一 私自改秤占利欺客
2006年9月7日,大连市工商局沙河口分局在大连长兴购物中心检查时,发现水产品厅的李家活鲜行在经营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内加装了遥控装置,以此多收货款。 依法维权:沙河口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业整顿,没收其使用的电子秤,并予以罚款。
案例二 有线电视信号中断用户维权
2006年8月30日,辽宁南票102户有线电视用户,因有线电视信号频繁中断,联名投诉葫芦岛南票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接到投诉后,南票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查清该批用户有线电视信号频繁中断的原因是国家限电,光纤接收站停止工作造成的。 依法维权:南票工商分局依法向葫芦岛南票有线广播电视网络中心提出了解决的相关意见。该中心对相关线路进行了技术改造,解决了光纤接收站停电的问题。同时,相关赔偿问题也得到了和解。
案例三 农机七修七坏
凌海市三台子镇村民刘某于2006年2月在锦州市玉海农机销售有限公司购买农用拖拉机一台,10天时间有两个齿轮连续七次损坏。因经过多次修理和更换后仍不能解决质量问题,遂向锦州市工商局太和分局投诉。 依法维权:锦州市工商局太和分局先后四次到该销售公司进行调解,最终该公司为农民退货,并赔偿了所有往返及运输的费用。
案例四 浴室张贴霸王条款
2006年9月13日,沈阳市工商局东陵分局执法人员在对东陵乡高官浴池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浴室内贴有“请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如有丢失,本店概不负责”的声明,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利益。 依法维权:9月25日沈阳市工商局东陵工商分局对其复查时,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案例五 拖延赔偿被处罚款
开原市消费者陈玉莲于2006年4月12日由开原市家和门窗型材经销处进行塑钢窗安装。安装后,她发现窗户的尺寸大小不一,有的断裂和变形。陈玉莲要求该经销处负责人梁兴义赔偿所受损失。但直到4月30日开原市工商局立案查处时止,梁某仍未对消费者和消协作出答复。 依法维权:开原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元上缴财政。
案例六 房屋“缩水”退还全部房款
2005年7月16日,消费者李先生与抚顺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购买的房屋面积70.86平方米,总价款12.6万元。可入住后发现实际面积为64.75平方米,消费者认为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要求退房,但开发商拒绝退款。 依法维权:抚顺市工商局望花分局认定房屋面积“缩水”证据充分;由于开发商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曾以电话形式通知过消费者面积变更,开发商违约。责令开发商全额返还消费者所交纳的房款。
案例七 美容违约拒不退款
消费者聂女士4月份到抚顺市某美容院做去斑美容。花了两千多元后,发现并没有达到双方合同约定的效果,她随后要求美容院退款,美容院却以各种理由拒绝。 依法维权:抚顺市新抚分局经调查核实后,下达了《责令退款通知书》。美容院的负责人给消费者全额退还了2400元美容款。
案例八 天平做手脚“打薄”金首饰
杨顺榕在本溪市从事首饰加工,他利用消费者不懂天平秤原理的情况,在天平调节旋钮上做手脚,侵占消费者用于加工首饰的黄金。 依法维权:2006年11月13日,本溪市工商局南芬分局没收杨全部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案例九 化妆品过敏获医疗赔偿
消费者刘素艳于2005年12月13日从绥中县美式化妆品商店购买“皮特利亚”化妆品一套,价格为150元。擦用三天后,脸部出现过敏反映,颈部与手部出现水泡。消费者与经营者多次协商没能达成一致。 依法维权:葫芦岛市绥中县工商局进行了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赔偿消费者医疗费等费用2500元。
案例十 饲料铜超标猪吃不长“膘”
普兰店市工商局于2006年6月1日,对普兰店市饲料市场进行了抽查,发现夹河吴敏饲料店经销的希杰(沈阳)饲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希杰发斯特1220仔猪浓缩饲料”铜含量超标。当地养殖户反映,猪干吃料不长肉,有的还产生了不良反应。 依法维权:普兰店市工商局没收该饲料店违法所得,处罚款,并责令其退还饲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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